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来临,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扩散,疫情输入风险依然严峻,为防范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减少交叉感染,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场所祭扫。即日起,全面暂停全区所有公墓(陵园)、骨灰楼(堂)、散葬坟墓等场所祭扫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停寺庙、祠堂、祖厝等场所祭祀活动。
二、严禁上山祭扫。全区范围内禁止人员上山祭扫,各镇(街)、村(居)、社区要强化管控,在上山路口设立疫情防控、防火宣传服务站,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
三、倡导文明祭祀。提倡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从 3 月 25 日起,广大市民、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可登录福州市“清明纪念”微信公众号开展网络祭扫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广大市民要积极动员海外乡亲和在外经商、务工人员暂不返乡扫墓祭祖,若发现已返乡人员应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马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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