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外來移民的法律應加大幅度改革,以適應新的社會結構和需要,各方已有共識。然而,一談到「如何」改革,便有激烈的爭論。期中選舉前,國會中曾有「暫時擱置」的默契,等待選舉揭曉、民意有更明確的宣示時,再來詳細推敲。現在,選舉的結果都已確定,移民法的改革似仍遙遙無期。長期拖延下去,絕非美國之福。我們要敦促政府和明年一月登場的第110屆國會,必須予以正視,早謀合理的解決。
我們對於移民改革案,至今仍抱著相當樂觀的期待。這是因為:第一、美國是民主法治社會。總體而言,移民對美國正面的貢獻,大於負面的影響。大多數民意會支持合情、合理的改革方式。第二、共和、民主兩黨雖在各項重大政策上頗有差異,但布希總統的「臨時工人計畫」,在若干民主黨人中亦曾有贊同的聲音。選後政壇的多數論調,都認為兩黨應該會調和歧見,力趨中道,才能實現「兩黨共治」。而移民改革案可能是兩黨間比較容易「化異為同」的重大案件,阻力雖不少,成算仍較大。
贊成或反對擬議中的改革案,不僅涉及意識形態和排外偏見,更與現實的經濟利益有關。近年又加上「反恐」的新因素,爭論更見複雜。最近有些小市鎮制定單行法規,對非法移民的居住、就業、子女入學等都加限制取締,跡近苛細,與美國的傳統精神不符,甚至違背憲法。
更有一些過分熱心的人,自備槍械,巡邏邊境,防止偷渡。其動機也許是好的,但「私家軍」式的巡邏行為,也已違法。像亞利桑納州的巴奈特(Roger Barnett),是一位卸職警長,多年來沿著他向州政府租來的兩萬多畝農地上,捉拿來自墨西哥的偷渡客。據他自稱有12000人被他截捕。可是,最近被人權團體控告,巴納特一介平民,持槍威脅別人是不對的。此事經新聞界報導出來,引發的爭辯更多。民意多認為他太「過分」了。
我們願再度呼籲,政府、國會與社會公眾,必須把合法與非法移民作清楚的區劃。
合法移民依據美國法律而來,是美國允許而且歡迎的。非法移民不經法律途徑,或偷渡,或利用假結婚等方式藉以取得身分,當然站不住腳。如果再有作奸犯科的行為,就會招來「罪加一等」的後患。所以,嚴格防止非法移民入境,並對已經混入美國者加以有效管理,我們是支持的。問題是,「嚴格」、「有效」都應兼顧情、理、法的公平。
各方對非法移民有關資訊,不夠詳確。去年此時估計總數約1000萬人,目前則說有1400萬人。數字如此懸殊,難免有「灌水」之嫌。有關非法移民犯罪率較高等負面資料,似也非盡屬實,難以令人心服。
布希在進入白宮之前,曾任德州州長,德州便是與墨西哥相鄰的大州,所以他深知那些移民的辛勤工作,是棉田、農場、牧園少不了的勞動力。「臨時工人計畫」雖不等於「大赦」,實際上「網開一面」的意義居多。有許多工作很辛苦、薪酬又偏低的職位,是美國人不願作的;非法移民補上空缺,不能說他們搶了他人的飯碗。某些市鎮掀起的反移民潮,畢竟是個別事件。民意和司法機關都不至那樣走極端。
沿著邊界建起幾百哩的藩牆,花費甚巨而效果有限。應該著重在嚴懲人蛇集團,杜絕走私的源頭。違法犯禁的非法移民應迅作處置。至於守法守分的人,即使「來路不正」,只要他保有良好紀錄,正當工作,接受教育,美國鼓勵他們進取向上,豈不是增加了新生力、新血輪。預期民主黨主導的新國會,在這個問題上和布希政府互相妥協的機會仍大,就在這個盤根錯節的難題上,表現「兩黨共治」的精神吧。(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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