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举报贪官吧!只要举报属实,将贪官绳之以法,追缴回来的赃款,就有你一份。昨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推出举报奖励办法,首次明确了具体的奖励比例。
奖励与追赃金额挂钩
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一直以来都存在隐蔽性强的问题。昨天,市检一分院出台了重庆首个《职务犯罪有奖举报办法》,以期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发现机制。
该院副检察长梁木生介绍,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行为以及渎职、侵权等行为,市民都可以举报。
在“办法”当中,最显著的规定,就是将追赃的多少,与奖励金额进行了直接挂钩。举报得越准确,追缴赃款越多,举报人所能得到的奖金就可能越高。
办法规定,对于举报的职务犯罪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结后,没有追缴到赃款赃物的,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3000元以下奖励。如果查处3人以上,或被查处的罪犯有厅、局级以上干部的;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社会影响大的,可以给予3000至5000元的奖励。
对于追缴赃款不满10万元的,按追缴赃款的5%给予奖励;追缴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6%奖励;50万以上,不满100万的按7%奖励;100万以上的按8%奖励,但是不超过10万元。
最多可获奖9%的赃款
实名举报对于侦破职务犯罪帮助相当大。因此,昨天市检一分院公布的“办法”当中,特别规定,如果是实名举报,将在奖励金额比例的基础上,再上浮1%进行奖励。
一分院职侦局局长陈卫民举例说,如匿名举报人所举报案件追赃金额为100万元,按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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