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云中学开展“关注校车 关爱学生”宣传教育

2012年1月5日   出处:海云中学简报编辑:朱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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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下午,福州市公安局琅岐分局,来校进行“关注校车、关爱学生”图片宣传教育活动

琅岐分局领导强调:中小学生要做到“十不为”即: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骑车不突然猛拐、双手离把,不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追车、抛物击车,不跨越、倚坐隔离设施;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海云中学校领导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三要加强新闻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四要重视假期安全,做好学生寒假、春节往返校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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