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

2011年8月16日   编辑:朱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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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时政府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求宗教教徒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做到宗教活动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从而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进步。
    84日至5日,琅岐镇依法登记宗教场所负责人在镇统战干部带领下参加了马尾区宗教工作培训班。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讲座”、“宗教场所消防安全讲座”、“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讲座”,参观了九门局(道教)、西禅寺等宗教场所。通过学习参观,各位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宗教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通过这次工作培训,琅岐地区各宗教场所负责人表示要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并积极促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自己的事,不给政府添麻烦,还要为琅岐开发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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