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岐法庭圆桌会谈善调解

2009年11月4日   出处:互联网编辑:朱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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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某路经陈某家门口时,陈家饲养的狼狗突然窜出,将翁某的左小腿咬伤。

  翁某原以为只是小伤,并不放在心上。不料过了几天,伤口受感染发炎严重。翁某年纪较大,又引发一些并发症。他赶紧到医院就诊,打针、挂瓶、吃药,前后共花去医疗费9500元。

  此后,他多次找陈某理论,要求他赔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1.4万元。陈某却声称,翁某被狗咬伤后疏忽大意未及时治疗,导致伤势恶化,只肯赔偿200元。双方为此对簿公堂。

  马尾法院琅岐法庭法官主动邀请双方村委会调解员、原被告的亲属共同参与到本案的调解中,进行圆桌会谈,引导双方充分理解对方的困难处境。考虑到陈某家境并不宽裕,为避免因赔偿造成其实际生活困难,法官精心拟定了调解方案:由陈某在10天内先赔偿翁某5000元,余款4500元于明年春节前付清。双方最终都接受了这个方案。

本篇文章来源于厦门热线 原文链接:http://xmwww.com/news/fjxw/55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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