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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7日从市体育局了解到,《关于2007年福州市实施省市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日前正式公布,我市将实施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市级农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全民健身活动点(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工程,到今年年底,全市160个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个市级农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以及307条全民健身路径都将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
省级农民健身工程的标准是建设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1条全民健身路径或2个室外乒乓球台;市级农村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的标准是建设室内体育活动房并配备健身设施、2条室外全民健身路径、1个标准水泥篮球场、1个门球场、设棋牌室或配备其他3种以上健身设施;全民健身活动点(全民健身路径)标准为配备8件以上室外健身器材。
根据《意见》,全市将建设160个省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其中,仓山区8个、晋安区8个、马尾区4个(其中琅岐经济区2个),福清市29个、长乐市16个、闽侯县20个、连江县16个、闽清县18个、罗源县11个、永泰县17个、平潭县13个。 |